《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》旨在指导中国在数据域的标准化工作,以促进数据的有效流通和利用,并保障数据安全。
《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》是中国在数据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导件,它详细规划了数据标准体系的构建思路、建设内容和组织保障措施,旨在通过标准化工作促进数据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障,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。
主要包括:
一、总体要求
- 指导思想:以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,构建数据基础制度。
- 目标:到2026年底,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,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,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,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台。
二、建设思路
- 数据标准体系结构:包括基础通用、数据基础设施、数据资源、数据技术、数据流通、融合应用、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。
- 数据标准体系框架:详细描述了上述7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和相互关系。
三、建设内容
- 基础通用标准:包括术语、参考架构、管理、服务、产业等。
- 数据基础设施标准:包括存算设施、网络设施、流通利用设施等。
- 数据资源标准:包括基础资源、开发利用、数据主体、数据治理、训练数据集等。
- 数据技术标准:包括数据汇聚技术、数据处理技术、数据流通技术、数据应用技术、数据运营技术、数据销毁技术等。
- 数据流通标准:包括数据产品、数据确权、数据资源定价、数据流通交易等。
- 融合应用标准:根据《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,重点行业域包括工业制造、农业农村、商贸流通等。
- 安全保障标准: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安全、数据要素市场安全、数据流通安全等。
四、组织保障
- 组织协同:建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组织,加沟通协作。
- 试点示范:完善标准试点政策,搭建数据标准化公服务台,开展标准宣贯。
- 人才培养:打造数据人才培训课程,优化国际标准化专家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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